寄件者 涂嘉原-一個火

給我一張紙,一支筆,我可以寫下當下的心裡頭裏。
可是如果給的是一台相機呢?
那當下的我的手,從文字的書寫轉換成影像的書寫,
真的變成在黑夜很黑,幾乎無止限的快裏,衝。

既然快,很快很快,便沒得思索,眼前所看到的一切畫面,
發出電般閃在相機裏,原以為有多快,其實等到沖洗成照片,
才知道有多麼多的意思,也就是說,一秒有一年,半小時有十五年。

以上囉唆了,該打。的確,這次展覽的作品的視覺畫面是發生在半小時的情境裏一個火的變易易變。
令我驚訝的事情,再看見當時整批的照片時,連自己也嚇到,怎麼一個火拍出這麼多萬象異眾。
不解說,不詮釋,(應該也是自己能力有限)。
來看,如果也有些感動,我會感受到的。謝謝你們,妳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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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ackandwhite6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